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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米虫
他们彼此深信,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。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,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|
| 2005年,有为而治先生在芜湖的“市民心声”中首发了《建议撤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--机构改革民间设想之一》一文。作为一个老工商人,觉得其观点失之偏颇,起了争辩之心。后来,在自己的博客中,就收录了《工商的前世、今生和未来》、《工商的骨子、里子和面子》、《部门职能交叉,工商能做权威吗?》、《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的闲话》、《感性的感知和理性的理解》、《收费--荒谬的真理》、《拒费--荒谬的合理》、《迷失在假冒的迷雾里》、《将收费进行到底》等9篇看似正式的文章,还加上12篇《芜湖拾零》。对撤销工商的建议的愤怒、与为工商的鼓与呼之劲,可见一斑。等心境趋于平和,又不仅哑然失笑:一个部门的撤销,岂能是一片呼声就能解决的?合理的建议,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支持;而失去理智的喧嚣,只能成为他人的笑柄。 “三鹿”奶粉事件,将质监部门推到了风口浪尖上。对质监在这一事件上的失职,给予批评,是正常的现象;借此事件,对质监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批判,更是正常的现象--批评,后面还有个词,是指正,指明正确的方向和方式,以惩前毖后,改进工作。而有思想的工商人,更应当明白“前车之辙,后车之鉴”的道理,免得自己也陷入无法自拨的泥潭。所以,我就有了老马识途所说的“畅想”:《乱谭食品不安全的根本原因与对策 》,在分析食品不安全的原因的基础上,就监管提出了一个部门全程管理的设想,并且以投票帖的形式发了--作为个人,认为将监管权交给质监部门比较合适,然后等待看我们的同仁,或者是论坛来客的评论。 我并不惊讶前几帖对质监的评价,是十分低下的。因为,这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的现象。在工作中,我与质监部门的联系比较多,而且算得融洽。同样,对质监部门在工作以谋利为目的的现象,也有所了解,归纳起来,可以有以下几方面(前面三项已经取消或不直接参与了):一是名牌评选;二是免检产品;三是质量跟踪产品;四是认证(包括现在的QS);五是抽检,差别对待或只收检测费而不处理;六是办案,用缴会费的方式替代部分罚款;七是各地的其他做法,如煤气瓶加标贴等--至于电子监管网之类的,暂时且不说。我所说的,绝对不是空穴来风,都是有一定依据的。所以,请质监原谅,我将其罗列,并不是为了揭短,而是想要进一步说明,质监人如此的做法,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! 是质监人黑心?只知道收钱?在我的投票帖的7楼,DGL一针见血地说明了“是体制的问题”。我们工商人知道质监部门也垂直了,可是,有多少人知道,他们的体制到底如何:人员编制、工资待遇,最重要的就是经费保障,是如何实现的?我知道,我们这儿质监局的大部分人员,全部是事业编制,连执法大队长也不例外;至于经费,省局下拨的也只是部分。所以,在工商人哭丧着面自称是自费公务员的时候,其实还有一大批自费的非公务员质监人;在工商人抱着个管费死死不放,哭喊着我们不收费还能干什么的时候,同样还有质监人在绞尽脑汁地搞创收;在焦点访谈一本正经地报道工商人上路查车、罚款放行的时候,我们的朋友自然也在做认真地做着以费代罚的勾当。指责、嘲笑、谩骂???难道不知道“五十步笑百步”是十分丑陋的:用他人的错误来掩盖自己的不足,是十分可怜的心态。关于三鹿奶粉,其实只要一个简单的问题就能让我们清醒:我们在事前做了什么?“什么也没有做”这个答案,还有N个不能做的理由,会让我们感觉良好么?再问一个简单的问题:事后我们做了什么?“检查和下架”十分辛苦,再做点退货工作,又有什么了不得的? 趋利避害,是一种正常的心态与现象。但趋利行为超越了正常的范畴,替违法行为做了垫脚石时,在批判这一行为的同时,我们更应当去追寻其中的根本原因,从而去找到解决的方式。客观地看待问题,理智地分析问题,使用文明之语公正地进行评价和批判,是一个论坛人员的基本素质。纵一时激愤,也当及时清醒。论坛需要批判的声音,更需要文明而理智的批评。记是汶川地震,各大论坛一片混乱,到处是地域争议,那是因为有别有用心的人在捣乱。而今,在红盾论坛的工商人,请记住,你们其实已经不仅代表自己这一个体--在质监人的眼里,你们已经是代表了红盾:别让人说,红盾人只会谩骂,素质低下--更别挑起部门之间的纷争。 从阜阳奶粉到三鹿奶粉,工商与质监,可算同是天涯沦落人了。其实,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再去指责他人的过失,呼喊要撤销某某部门,重要地是要思考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。 郑重提醒:请文明使用批评的权力--非工商人不在提醒之列。(SMZ20081005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