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“市容和狗不得入内。”近日,南京一家卤菜店居然在门口张贴了这样的标语。这则新闻立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。
据相关媒体报道,这家卤菜店橱窗下贴着一大一小两张标语,上面分别用毛笔写着“南京市容好样的,专欺我们外地人”和“市容和狗不得入内”。该家卤菜经营户因违规摆放灯箱,城管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处理,经营户认为城管做过头,张贴标语发泄自己的不满,随后,此事得以平息。
事情虽已过去,但此事的影响可谓不小,这让笔者想到了另一则标语“华人不得与狗入内。”虽然,年代相隔久远,就在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之际,在这当间出现了这样一则不合时宜且有损国家形象的标语的出现,引人深思。
该经营户公然侮辱城管,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,肯定是错误的,应该自我反省、检讨。而我们的城管部门为什么会屡次出现负面报道,受伤的总是“我”,常受委屈似的,这是不是执法方式、监管方法有瑕疵呢?话要说回来,相关执法部门包括工商部门是不是也要警钟长鸣呢?我们不收费了,势必加强行政执法,是不是我们提倡的说理式执法再细化一些,避免这样的尴尬发生呢?其实,就目前广告监督管理,统一监测标准,实现广告监测与案件查处的有效衔接上任重道远。这就需要我们把目标放得长远些,加大对经营者的自律教育力度,化大力气去引导。
回过头来说一说经营者,应该感同身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多年来无论在政策法规上,还是在执法方式上都在朝公平正义、人性化等方面完善转变。如此事情,可以采取法律救济途径解决,何必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来应对。“华人不得与狗入内”是旧中国屈辱的标语。历史早已翻过这一页。今天,对待自己的同胞竟然也学这么一招,是不是公民素质低下呢?希望公众能多理解和支持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。毕竟,他们也是为城市文明在服务。
由此看来,北京奥运会的成功,并不意味着公民素质提升,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,其中也包括广大广告经营业者行业自律规范。□刘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