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近日,笔者的朋友某电视台的记者在做一期消费节目时,遇到一桩因广告购物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,原来,消费者收到一条短信说是中奖获得一款手表,并称其收看某卫星电视台播放的购物广告上看样表,消费者看后与商家联系,此时,商家询问了其联系电话号码,过了几日,消费者接到了当地邮政快递服务部门的电话,称手表到了,消费者带着疑虑便和记者在某酒店坐等,后来,邮政快递的工作人员要求消费者交纳所谓的税后发票1580元后即可领到手表。见状,消费者没有要这个标值989元的奖品,而记者对该邮政快递服务部门进行了跟踪报道,该部门负责人面对媒体提出了整改措施,该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。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效应?在这里按下短信中奖的话题不表(因为这只是实施欺诈手段的第一步)。单说这购物广告,当前,一到深夜某些电视台的购物广告节目纷至沓来,铺天盖地,尤以高档手表的广告居多,宣传方式、手段颇多,主要以前几名打电话者获得降价的手表为诱饵,不停地宣传,毫无创意设计美感,却行非善意促销之实。类似上述消费者的境遇也就屡见不鲜了。这不得不让人深思啊!电子媒体在这方面怎能一个字“钱”了得的。在此,也不说这个话题(因为有识之士说过了)。那么笔者要说什么呢?
通过上述事关情节链可知,企业通过电视购物广告来进行非善意的促销,靠的是邮政快递的服务部门以及相关的物流业者的运输渠道和载体,没有他们,销售环节等于零,所以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。本来,迅速、快捷的邮政快递、物流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,发展经济的“运输兵”。然而,这也成了某些人进行“灰色“活动的“速富工具”。他们利用了这些服务部门和物流企业的制度漏洞为其服务,在某种程度上说,这些服务部门和物流企业也是受害者,庆幸的是以邮政快递为代表的服务企业已认识到这一点,而且在逐步订立制度,规范运作程序。 在此,笔者不禁想说:为什么问题出来后,才规范呢?运行之前,为什么不预先制定一套制度和程序呢?看来,新生新兴产业在面世之初,就未雨绸缪岂不更好,少买教训,少走弯路。运输链条断了,看那些电视购物广告非善意的促销,下一步的路该怎么走,何去何从,自己好自掂量。□刘 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