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募捐广告不要夹杂商业炒作 [王汉 发表于 2008-6-14 1:45:00]
  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,各类媒体发布了大量鼓舞民众的公益广告,如“抗震救灾、众志成城”,“天佑汶川、共渡难关”,“四川挺住、中国加油”,“天灾无情,人间有情”等。这些感染力强、凝聚人心的公益广告,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人力量和信心,令国人为之一振。

  可是笔者也发现,有的公益广告有些变味,甚至不太合适,如一则募捐广告称:“某家电公司在5月18日至6月18日将日销售收入的5%捐助灾区。”如此这般表述,大大降低了公益广告的效果,和公益行为的本意不协调,给人一种商业炒作的印象:日销售额5%是一个什么概念,又怎么计算,怎么保证捐款到位呢?真的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,广告承诺有点虚。

  我们知道,地震灾区现在缺少大量物资,这家企业何不来点实质意义的捐款或捐物,何必这么绕圈子呢?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今年年初南方遭受冰冻灾害期间,湖北一家企业承诺捐款若干万元,并广而告之,然而,此后却迟迟不兑现,引来媒体的一片批评声。

  大难当前,打着捐款献爱心的幌子进行商业炒作,显然不合时宜,反映出一些企业社会责任心的淡漠,甚至扭曲。当然,一两家企业的不妥做法,不能抹去大多数企业慷慨解囊、临危相助的善举,这些企业的真情实意,让我们看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良知,看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光辉。

  一个没有爱心和社会责任心的企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,他们的品牌也不可能深入人心。我们希望喜欢作秀的企业实在一些,把虚的变成实的。其实,爱心不分多少,只要诚心实意就能得到公众的认可,俗话说,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。那种夹杂着商业炒作味道的募捐广告令人反感,实在不可取。□刘 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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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标签:时评 创作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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