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二、网店登记有没有用
两种观点都有,对抗很激烈。
力挺派的,把网店登记说成万应灵丹,仿佛只要登记了就能解决消费投诉、假冒伪劣、虚假广告等诸多问题,方便快捷,即刻生效。
大力拍砖的,认为网店登记实质上是工商部门抢夺部门利益的手段,是与民争富,是杀鸡取卵的掠夺式管理,对网络经济发展是严重的破坏和倒退。
不知道为什么少见理智考虑问题的,也许理智的观点往往四平八稳,很无趣,难以引起注重轰动性、新闻性,致力于吸引眼球的媒体和公众的注意,或者是有的但我没并没有看到。
网店登记,是有用的,就好像少林功夫很行一样,问题在于你想要什么样的作用,有什么样的期望值。少林功夫加卡拉ok不行,加足球就很有搞头,网店登记不能解决网上交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,网络交易监管应当是一个复杂完善的体系,登记只是其中一个环节,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。
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是网络交易中最常见的问题,支持登记的也大多是以此作为主要论点。但请不要对此有过多幻想,现在实体店每个都登记,消费纠纷仍然不断发生,网店比起实体店,还存在诸多监管上的实际困难,难以马上收到成效。
个人认为,网店如果能够实施登记,最大的贡献是明确了经营者的身份,在程序上解决了制约网络消费申诉难以受理的一个问题。按照国家工商总局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》对于受理条件的规定——“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一)有明确的被诉方”,即最少要知道被投诉方的名称和地址,对消费申诉的受理、处理按规定是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负责。搞不清楚这些的话,无法确定向哪里的行政机关投诉,也不符合受理条件。
虽然网络运营商一般会要求经营者提供这些信息进行认证,以作为将来自己推脱责任的依据,但消费者很难得到这些信息。如果网店可以实行登记并公开登记信息,至少在解决这个问题上,是迈进了一大步。 第二点作用,大概就是威慑了。网店经营者敢于乐此不疲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很大一点原因就是有心理安全感。你在明我在暗,只要钱汇过来就我的地盘我做主,想告我你都不知道我是谁。能够实施登记的话,至少对这些人员在心理上会产生威慑,有相关行政机关了解他们的资料,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,相对会有些收敛。注意也只是相对收敛,没有配套的其他措施,登记的效果也要打个折扣。 |